
洽詢單位:宜蘭縣政府社會處
科別/項目:老人及身障福利科(身心障礙福利)
承辦人:劉乙辰
聯絡電話:03-9328822 分機 357
一、申請、重新鑑定或換發身心障礙手冊應備文件:
〈一〉請領身心障礙手冊
1.身分證〈或戶口名簿〉影本。
2.二吋半身照片二張。
※申請流程:公所社會課->至醫院鑑定->後續流程由醫院處理
〈二〉重新鑑定
1.原身心障礙手冊。
2.身分證〈或戶口名簿〉影本。
3.二吋半身照片二張。
※申請流程:公所社會課->至醫院鑑定->後續流程由醫院處理
〈三〉換發身心障礙手冊
1.身心障礙手冊破損
〈1〉原身心障礙手冊。
〈2〉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。
〈3〉最近二吋照片一張。
※申請流程:公所社會課->社會處製發手冊->公所社會課通知民眾領取
2.戶籍異動
原身心障礙手冊、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及最近一吋照片兩張。
※申請流程:公所社會課->修正地址後現場取回
二、補發身心障礙手冊〈因身心障礙手冊遺失者〉應備文件:
1.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。
2.最近二吋照片一張。
※申請流程:公所社會課->社會處製發手冊->公所社會課通知民眾領取
三、洽辦單位: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社會課。
四、作業期程:自申請日起至手冊核發約需21-30天。